
管什么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包括五大方面
●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烧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排水管网和地底水资源排水、排污、水资源污染,倾倒影响防洪的砂石、废弃物、垃圾、违规取土和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怎么管
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须统一制服和标志
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配备比例标准。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适度调高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统一。
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推行公安、城管执法领导相互兼职制度。在市一级,由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公安局直属机动支队各明确1名副职领导相互交叉兼职。在区一级,由区(开发区、新区)明确辖区内公安分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派1名副职领导相互交叉兼职。
改革时间表
今年8月底前——
市、区(开发区、新区)两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
2017年底——
市、区(开发区、新区)两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完成。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
2018年底前——
建成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覆盖全市、高效运转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20年——
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全面理顺,城市管理和执法机构设置基本形成。(张凯 陈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