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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两起饮用水卫生监督案被依法强制执行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黄友平 陈卫华 时间:2019-08-20 

市场信息报讯(通讯员 黄友平 陈卫华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对2起饮用水卫生监督案进行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9月,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2家水质不合格的饮用水厂,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执行人在法定时间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处罚决定。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市各饮用水厂进行密切监管,每个月对各个水厂进行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发现水质不合格,要求厂家立即整改,并进行处罚。

“生活饮用水关系到每个群众的健康,长期饮用不卫生的水,势必影响身体安全。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饮用水标准。要经过一系列的消毒过滤程序,才能把卫生的水送到各家各户。一些水厂卫生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节约成本,不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该局局长陈亚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