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 “草药郎中”治蛇咬伤起纠纷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黄友平 时间:2021-06-26
去年7月的一天,武宁县鲁溪镇的李某手指被毒蛇咬伤,在去医院治疗的途中,听说毗邻瑞昌市南义镇夏某会医治,就找上门来。夏某根据以往治疗蛇伤的经验,答应了李某的请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草药敷疗,李某伤情逐渐好转,分2次共付给夏某4000元钱。但是,一段时间过去,李某伤口发炎再次找到夏某,夏某叫其到医院去治疗。之后,李某到南昌某医院做了2次手术,仍未痊愈,于是要求夏某退回治疗费用,并承担在医院治疗的费用,两人因此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不否认“草药郎中”夏某具有一定的治疗蛇伤经验,但是,他没有取得上述相关资格,不具备中医医疗有关条件。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人员提示,发生类似蛇伤等伤病还是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通讯员 黄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