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公告: 江西德兴招商引资实现首季开门红【投票】2017.3.15.江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医院【投票】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学校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学校公示2017.3.15.江西读者满意度调查候选医院公示市场信息报社工作证件申领登记表
当前位置首页市县动态
瑞昌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当场调解化矛盾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刘福山 时间:2021-09-22 

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被告某建筑公司在原告某混凝土公司处购买混凝土,由于被告承建的工程未及时回款,无法偿还原告混凝土款290000元。原告一直与被告公司业务员沟通,催讨未果,无奈诉至瑞昌市人民法院并要求被告依合同支付300余万元的违约金。

瑞昌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当事人关联查询到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电话并与周某进行沟通。周某称原告在前期催讨时一直没有和其联系,自己也是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此事,并表示公司十分重视信誉,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

2021年9月17日,承办法官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当天下午,被告向原告转账支付200000元。9月1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余款90000元在年底还清并当场向原告支付自己应承担的诉讼费。

经瑞昌法院承办法官的调解,被告支付了大部分欠款,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诉,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通讯员 刘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