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法院:别让孩子为父母的幼稚买单!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费兰博 时间:2021-11-06
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李某2015年6月相识,仅靠微信联系,2016年12月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8年生下一对龙凤胎。由于婚前接触不多,“闪婚”后双方又未能建立良好夫妻感情,张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瑞昌市人民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立案庭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联系李某成为第一难题。因为双方已经很久没联系,李某的电话无法接通,但其用以前手机号注册的微信号可能还在使用,得知这一信息后,法官立即通过微信联系李某。联系好双方后,法官秉承调解优先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由于李某身在外地,为尽快解决双方问题,避免诉累,法官决定该案进行线上调解。经调解发现双方和好无望,遂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离婚工作。最后,双方协商同意离婚,并愿意每人抚养一个小孩。为让龙凤胎之间能够更好沟通和成长,承办法官着重对双方探望权进行释明,并在调解书上予以确认。(文中皆为化名)
法官寄语:“闪婚”前要慎重考虑,婚姻是长跑,不是百米冲刺,双方接触时间短,感情基础不牢固,在了解、磨合不充分的情况下匆匆结婚,极易发生矛盾,导致婚姻解体。进入婚姻殿堂要采取审慎的态度,在达到相识相知相容的程度后,再考虑携手百年。 通讯员 费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