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法院:买钢材到期未付货款 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来源:市场信息报 作者:费兰博 时间:2021-12-31
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成功于诉前高效、便捷地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且未收取诉讼费,切实减轻了涉案企业的诉讼成本。
2019年,乙公司因项目需要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钢材,甲公司依约供货,但乙公司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将乙公司诉至瑞昌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查看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进而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耐心细致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选择达成和解,原告向瑞昌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瑞昌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调解,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减轻企业诉累,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助力。 费兰博 /文